省 | 考前审核时间 | 审核所需材料 | 审核通知 |
北京 | 7月18-26日 | 《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还须携带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由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须为原件。 | 审核通知 |
河北 | 7月16-26日 | 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 审核通知 |
湖北 | 各市汇总 |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2、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报"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 |
审核通知 |
江苏 | 各市汇总 |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
审核通知 |
安徽 | 7月27日前 |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 审核通知 |
山东 | 各市汇总 |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
审核通知 |
上海 | 7月20-22日 |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 、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 审核通知 |
浙江 | 考后审核 | 1、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增报专业成绩合格人员另需提供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
审核通知 |
江西 | 7月17-26日 |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
审核通知 |
福建 | 7月23-26日 | (1)《报名表》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范本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czx.fjjs.gov.cn/)"下载区"下载等等 |
审核通知 |
宁夏 | 7月17-27日 |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
审核通知 |
内蒙古 | 7月26-27日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从事相关专业时间并加盖单位章) 报名登记表。(单位审核意见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
审核通知 |
四川 | 7月10-31日 | 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审核通知 |
贵州 | 7月23-27日 | "考全科"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年限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1-1)。 |
审核通知 |
辽宁 | 7月12-27日 |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 审核通知 |
广西 | 7月23-26日 |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不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样式见附件2)。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 审核通知 |
海南 | 7月11-27日 | 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 | 审核通知 |
陕西 | 网上审核+考前审核 |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表1份(见附件3);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
审核通知 |
青海 | 7月16-26日 | 新考生: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老考生: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增报专业: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审核通知 |
西藏 | 7月16-25日 | 现场资格初审时,"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资格初审时还需提供已获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审核通知 |
黑龙江 | 7月16-27日 | 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只需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除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外,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审核通知 |
甘肃 | 预计7月份开始审核 | 暂未公布 | 审核通知 |
山西 | 考后审核 |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 审核通知 |
河南 | 考后审核 |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籍证明材料、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职称证书(考试需要的专业才提供,河南省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河南省内职称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由各考区职称管理部门确定)。 | 审核通知 |
重庆 | 考后审核 | (一)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二)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三)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需按照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
审核通知 |
云南 | 考后审核 | 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名资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 审核通知 |
广东 | 考后审核 |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
审核通知 |
新疆 | 不再审核 | 不再审核 | 审核通知 |
省 | 考前审核时间 | 审核所需材料 | 审核通知 |
天津 | 考前网上初审|考后现场审核 | 《报名表》;报名承诺书一份;工作简历表一份;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 审核通知 |
湖南 | 考前网上初审|考后现场审核 | 初审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件。 3、身份证件。 4、其它报考人员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
审核通知 |
吉林 | 考后网上审核 | 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 审核通知 |
网络报名后,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根据各省具体安排,报考资格审核有三种情况:
所有材料证件携带齐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很多地区不接受个人报名(现场审核),接受单位集体现场审核——就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拿着考生的资料去审核。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考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同时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全国各个省具体政策不一样,有不少的省考前审核且审核社保(江苏、江西、安徽),有部分省考后审核,也是具体规定不一样,有的审核社保,有的不审核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