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

基金从业资格 责任编辑:金荣 2018-08-16

摘要:此次分享的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有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新的私募基金,在适用合格投资者标准时,针对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类型,是否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

答: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现阶段,基金业协会建议,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累计不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50人。

投资者应当符合协会关于合格投资者建议标准: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对于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但是,依法设立并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集合投资计划,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基金从业资格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5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还有
  • 1
  • 7
  • 4
考试报名

考前一个月

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

考试成绩

考后7个工作日内

证书申领

证书需要机构申请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