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经济师机考考场规则要求

经济师 责任编辑:金荣 2018-10-08

摘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此次分享给大家的是无锡市经济师机考考场规则要求。

此次分享给大家的是无锡市经济师机考考场规则要求,详细介绍如下。

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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