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蚊子 2017-11-14

摘要:2017秋季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摘要: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13日(工作日7: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9月26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根据湖北省、十堰市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2017下半年湖北省各地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当山特区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行为,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学历也可视为合格学历申报。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经十堰市级、县级公立医院体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且鉴定结论为合格。

  二、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个人网报时间:9月25日-10月13日(工作日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6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双面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地点:武当山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太极湖新区旅发中心B5166),联系电话:5669555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一式两份,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同时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一寸近期登记照一张;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7)《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由县(市)人民医院或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8)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普通话证复印件、《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照片的顺序,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9)相关表格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要求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其他材料要符合规范,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二)凡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方面的事项,请咨询十堰市考试由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719-8666511)

(三)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省教育厅、十堰市教育局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4日

认定须知: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

所需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证书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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