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体检、学历认证等有关要求如下
深圳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体检、学历认证等有关要求
项目 | 联系单位及方式 | 说明 |
普通话 水平测试 | 深圳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中心 (福田区振华路21号市成教中心10楼) 联系电话:83749361、83749280 | 申请教师资格者自行报名参加测试 |
体格检查 | 指定医院为: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龙华区人民医院、坪山区人民医院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 |
学历认证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可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进行学历认证,要求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 2.也可提交学信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7月31日,否则无效。 3.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必须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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