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焦作市温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刘建婷 2018-03-27

摘要:2018上半年焦作市温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次网上申报时间3月26日至4月2日;体检时间4月3日—4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9日—11日。第二次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至6月19日、体检时间6月20日—21日、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摘要:2018上半年焦作市温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次网上申报时间3月26日至4月2日;体检时间4月3日—4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9日—11日。第二次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至6月19日、体检时间6月20日—21日、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2018上半年焦作市温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温县范围内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两类:

1.第一类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申请人员分类中的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员分类中的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原件一式一份;

(3)到温县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1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将全部个人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纸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请种类”、“申请学科”、“姓名”等信息。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教师资格材料报送和受理认定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焦作市教育局提交材料,由焦作市教育局受理、认定;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温县教育局人事科118室提交材料,由温县教育局受理、认定。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温县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到温县教育局人事科118室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3月26日7点至4月2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4月3—4日到温县第二人民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4月9—11日

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温县教育局118室报送材料。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关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认定栏公告。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6月20—21日到温县第二人民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6月27日—29日

请申请人员按时间规定到温县教育局人事科118室报送材料。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关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认定栏公告,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焦作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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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材料认定申请表 | 认定体检表 | 思想品德鉴定表 

温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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