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广东罗湖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现场确认时间3月27日至4月4日。
摘要:2018年广东罗湖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现场确认时间3月27日至4月4日。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3月份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3月份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
(一)认定范围
1.持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罗湖户籍或劳动关系在罗湖。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我市2018年3月份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网站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
1.持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现场确认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一楼。
3.预约办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全网上预约服务才能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业务,申请人必须自行提前网上预约。预约方式:①关注“智慧罗湖”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在线服务” —“预约取号”—“我要预约”—“教育局”;③填写预约人信息;④选择“预约时间”。
预约注意事项:
①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50米范围内,在“智慧罗湖”微信公众号内选择“在线服务”— “预约取号”,进行取号;
②如无法按时前往现场办理业务,预约人应提前一天自行取消预约,否则视为失约,一年内3次失约将被纳入“失信名单”,90天内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③实名办理,非本人的号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受理
社会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二)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以下同)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一份,境内学历鉴定证明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7月31日;境外学历须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最近六个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详见附件2)。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在广东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一并提供本人与发证单位同一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须在深圳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附件3)。
1.罗湖户籍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可先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从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再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罗湖户籍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工作单位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加盖公章,并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从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非罗湖户籍但劳动关系在罗湖的申请人,由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单位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加盖公章,并提交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从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七)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八)罗湖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罗湖户籍劳动关系在罗湖的需申请人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且申请人截止2018年3月连续六个月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视为劳动关系在罗湖。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按学科贴在指定的框内,下面填写序号、学科和姓名(附件5)。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详见附件6)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5月10日前登录罗湖区教育局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复核结果(http://www.szlh.gov.cn/icatalog/98/B203/index.shtml),或拨打区教师资格专线电话咨询:0755-25520817、25436392
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5月10日前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zeb.edu.cn/)查询复核结果,或拨打市教师资格专线电话咨询:0755-8353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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