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分钟轻松搞定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及配套练习题,让您6分钟轻松搞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赶紧学起来吧!
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将于11月3日举行,相信很多考生正在如火如荼的备考中吧!对于刚开始备考的考生来说如何快速找到学习方法很关键,下面小编整理了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及配套练习题,让您6分钟轻松搞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注册会员,获取更多教师资格证备考资料及视频!
知识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简称《教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教师角色定位: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一、教师的法定权利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教师的法定义务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教师资格和任用
1、获取教师资格的条件
第十条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 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对教师学历作出了规定。
2、认定与任用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四、教师的考核、待遇与奖励
1、教师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2、教师的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对教师的津贴、补贴、住房、医疗、退休金等待遇作了规定。
3、教师的奖励
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点练习:
1、某校教师让学生把“我要专心学习提高成绩”抄700遍,这种做法( )。
A、正确,能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B、错误,是一种变相体罚行为
C、正确,能够让学生真正提高成绩
D、正确,能够提高学生的书写速度
2、教师法定的最基本权利是( )
A、指导学生权 B、进修培训权
C、科学研究权 D、教育教学权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有下列哪种情形,可以由其所在学校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造成损失的
B.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补课
C.教学过程中延长授课时间
D.学生管理中严厉对待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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