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下半年河南荥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9月20日—10月12日,体检时间10月16日—10月17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其他详情请查看下文。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荥阳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荥阳市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荥阳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荥阳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二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在毕业当年没有申请认定的往届(2015年(含)之前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从河南
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将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2.认定材料准备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手写无效(签名必须手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原件一份;
(3)到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荥阳市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纸质)或由社保局开具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为A4纸;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毕业证;另外,申请人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是师范生的材料,譬如: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和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和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及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2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认定地点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携带通知要求的相关认定资料,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并完成认定工作;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申请人必须携带通知要求的相关认定资料,,到荥阳市教育体育局(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西南角)407室现场报名认定,添加“荥阳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关网不能报名)。
(二)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并下载(A4纸打印)】。
2.时间地点:10月16日—10月17日,到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体检前,填写表头、粘贴照片;
(2)空腹体检;
(3)体检费:170元。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教体局四楼407室现场报名认定。
四、公布认定结论
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注意接收“荥阳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的通知,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联系电话: 64629362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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