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秋季安徽肥东县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申报时间9月18日至9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5日至10月26日,确认地点:肥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13室,证书发放时间12月30日前。详情见下文。
2018年秋季安徽肥东县教师资格证认定通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1),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就肥东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肥东县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具备在肥东县直接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肥东县的人员,其中: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肥东县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工作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人事档案关系管理部门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在肥东县辖区内的申请人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
(二)持有效肥东县居住证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www.ahywpc.com//)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9月12日至9月17日,肥东县教育体育网(http://www.feidong.gov.cn/)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咨询电话为0551-67730002。
(二)、网上申报。9月18日至9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每天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符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合肥市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合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可登陆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到肥东县人民医院(新区)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合肥市体检站参加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时间安排在“现场确认”前10天进行,需自行前往体检医院,无统一安排。
(三)、现场确认。肥东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6日,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两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集中到来出现高峰时段排长队,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确认地点见本通告第七项。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四)、肥东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教师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届时关注肥东县教育体育局网站通告。
(五)、颁发证书。12月3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地点见肥东县教育体育局网站通告)。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第二页签署姓名,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外语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在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首页,“申请资格种类”栏,注明申请的语言种类 ;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A4纸张复印件);
(三)、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提供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中提供一张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向人事档案关系管理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一份,依据附件下载填写,原则上由申请人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关系部门出具。
(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国外学历还需提供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直接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或人事档案关系部门(含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公章。
(六)、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七)、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八)、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
(九)、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一份(可登陆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下载http://jszg.hfnu.edu.cn/,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照片处也需有体检医院加盖部门公章;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人人事档案里有留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受理地点、体检医院及联系电话
肥东县受理地点:肥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13室(店埠镇沿河东路57号)
电话:0551-67730002
体检医院:肥东县人民医院(新区)
电话:0551-67706050
合肥市体检站(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南侧)
电话:0551-62610039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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