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变动较大,删掉了一些晦涩难懂、工作中不常用到的内容,对考生来说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精力投入,不过,虽然删减的内容多,以往的考察重点在今年并没有什么变动,因而考试难度并不会有明显变化。下面是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变化_经济法,希望能给考生们复习提供帮助。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变化_经济法
2018年大纲对比之前2017年大纲《经济法》主要变化如下:
1、新增:资本结构理论;纳税筹划典型案例
2、删除:删除风险偏好、证券市场线的内容;删除应收账款的管理目标
3、位置调整:原第五章第一节衍生工具筹资调整为第四章第四节
4、重新编写:第二章大部分内容重新编写;第七章部分内容重新编写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优缺点
2017年 | 2018年 | 变化 |
第一章 总论 | 第一章 总论 | |
目录: 第一节经济法体系系和渊源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 目录: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三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 第一节名称由"经济法体系和渊源"改为"经济法概述",将第二节"经济法主体"删除,将"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改为"法律行为与代理"。 |
基本要求 (二)熟悉经济法主体资格 | 基本要求 (五)了解经济法主体 | 删除(五)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六)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 |
考试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体系系和渊源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 考试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三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 第一节主要是调整法律主体分类的表述,删除法律主题的权利与义务内容。 第二节主要是根据民法总则调整了语言表述,删除"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这句话,将"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改为"法律行为的要件",对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进行了重新表述 第三节主要是删除了级别管辖的定义,删除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当事人均应普遍适用,不得作任何变更。"这句话表述,对诉讼时效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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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变化 |
目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 |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 第一节名称由"公司与《公司法》"改为"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
考试内容: 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 第十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 考试内容: 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节违反公司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的知识点名称有所改变,但实质内容并未变化。 第十节删除了"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 |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无变化 |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 |
目录: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 目录: 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 | 删除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
[基本要求] (一)掌握商业银行存款、贷款业务的有关内容 (五)熟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了解商业银行存款、贷款的分类 | 删除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相关要求 | |
考试内容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二节证券法律制度 第三节保险法律制度 第四节票据法律制度 | 考试内容 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 第二节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节票据法律制度 | 删除原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证券法律制度中删除了持续信息公开的含义。 第二节删除保险合同特征中的"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第三节删除代理概述。将汇票的承兑与汇票的保证位置调换。增加追索权的行使的且具体阐述。 |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 |
目录: 第八节具体合同 | 目录: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九节主要合同 | 新增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将原第八节具体合同改为第九节主要合同。 |
基本要求: (八)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 (九)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兔除 (十)熟悉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十一)了解合同及其分类 (十二)了解行纪合同、居间合
| [基本要求] (八)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九)熟悉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十)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 (十—)了解合同及其分类 | 1.将"赠与合同"要求变为掌握; 2.删除掌握"技术合同"、"(+)熟悉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3删除"(十二)了解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
[考试内容]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合同的担保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节违约责任 第八节具体合同 | [考试内容] | 折增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主要是将格式条款与合同订立的方式的位置调换,并对要约定义、要约应具的条件进行了重新表述,新增合同成立的时间。 第三节删除了合同的效力的定义,删除了合同生效的后果。将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进行了调整。 第四节将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抗辩权行使的条 第五节删除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定,删除留置的定义;调整抵押权登记,调整动产浮动抵押的对抗效力;新增较高额抵押的特征,新增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节删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删除运输合同,删除技术合同,删除保管合同,删除仓储合同,删除萎托合同,删除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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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 将传统增值税政策和"营改增"政策合并,对整章内容重新编写,简并增值税税率,13%的税率变为11%,相应农产品扣 |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第一节表述有变化,删除固定资产的部分内容,调整特别项目税收优惠内容的名称并调整顺序。 |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念及特征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考试内容] | 第一节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的概念进行了调整。 |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 章名无变化 |
[目录] | 将第二节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改为"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删除第三节和第六节的内容。 | |
[考试内容] 第二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 [考试内容] 第二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第二节新增"(-)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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