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淄博市关于领取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2017年淄博市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6月11日-15日(逾期每周三可领取),领取证书地点: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
关于领取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工程规划)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工程规划)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尽快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其他证书尚未发放,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附件一);
2.单位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3.填写完备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二);
4.领取执业药师的请携带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四中挑选,保留名单中序号及姓名并下载打印)。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2.填写完备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二);
3.领取执业药师的请携带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四中挑选,保留名单中序号及姓名并下载打印)。
二、说明
1.(1)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9575。
(2)具体位置指引:华光路潘庄南门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3)可到达公交车指引:102路、12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路西;2路、138路广电大厦站下车东南方向500米。
2.领证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于每周周三补领(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执业)
附件四:2017年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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