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8〕36号,2018年江西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正式启动,江西执业药师报名考务通知详见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办字〔2018〕3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10月13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4日9:00—14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6日—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确认通过后至8月1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一)网上注册登记。
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老人员(2017年在江西考区报名且缴费成功即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未变更级别的,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非免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办人员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员报名表3份;
(2)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行网络数据比对。
(三)网上缴费。
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执业药师网(www.jxzyysxh.com)。
(二)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即每人每科61元执行。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4日9:00—14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 | |
8月6日—15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 | |
确认通过后至 8月17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6日9:00 —12日17: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8月27日前 | 报送试卷预订单 | |
考 试 时 间 | 10月13日 |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4日 |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10月19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1月4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 | |
12月中旬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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